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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濮政文〔2010〕1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濮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和制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原则、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确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目标和规划,组织、协调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性质认定工作,协调跨市(县、区)案件的处理工作,制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检查、督促、指导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 王海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王纪轩(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赵建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员: 崔清林(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王令宝(市法院副院长)
  孙喜民(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黄翠琴(市发改委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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