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16.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大篷车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反映利益诉求。坚持便民利民原则,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推行网上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按时受理率达到 100%。
17.实行行政复议案件分类管理。案情简单、争议焦点明了的案件实行简易程序,30日内办结,提高工作效率。争议较大、涉及面广、涉及第三人的案件推行公开听证。土地案件、群体性案件一律实行案源地审理,切实降低人民群众的维权成本。
18.积极开展行政复议风险评估。建立重大、群体性行政复议案件预警机制,开展行政复议风险评估,穷尽法律和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19.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对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公共安全事故等方面的民事纠纷,以及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要主动进行调解。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20.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应诉案件,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五、深入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
21.积极开展政府法制理论和对策研究。围绕中心,对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通过理论创新进一步指导和推进工作。
22.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台账管理制度、通报制度和奖惩制度,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促进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形成。
六、推动仲裁事业快速发展
23.稳步推进仲裁工作。继续加强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展工作领域,扩大仲裁案源。严格目标管理,力争仲裁案件标的额等主要指标提高30%以上。
七、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