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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11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

  6.加强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面向部门定向征集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实施 201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重点加强中心城市综合提升、推动民生改善、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7.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长效机制。修订《濮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有效期制度和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
  8.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要向社会公布文件草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
  9.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建立电子备案系统,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效率,实现审查率、纠错率 100%的工作目标。备案审查结果,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要及时受理、依法处理。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0.清理行政执法主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结合本次政府机构改革,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将梳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11.加强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开展重大具体行政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12. 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程序,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13.深化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聘请第二届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保障和支持其依法行使监督权,不断拓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14.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加快建立健全违法行政案件移送机制,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15.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定《濮阳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通过建立网上查询系统、公布投诉电话、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培训等多种措施,完善推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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