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推行多元化招商。综合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招商方式,推行多元化招商。扎实开展驻地招商。组建专业招商队伍,常驻“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和环渤海经济圈等经济发达地区,深入挖掘资源,实施集中攻坚,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规模招商活动。广泛开展小分队招商。结合本地产业项目发展实际,组建专业化小分队,有针对性地赴经济发达地区开展招商;年内全市要派出200支以上小分队常年外出招商。突出搞好以商招商。充分利用现有客商联系面广、资源丰富、信息灵通、影响力大的优势,大力开展以商招商;同时,努力为现有外资企业提供优良环境、搞好服务,做到善待一个、引来一批。激活现有企业招商。充分发挥现有各类优势企业的招商主体作用,鼓励其走出去寻找合作伙伴,实施战略重组、联姻结亲、合资合作、做大做强;发挥大企业、大项目在招商引资中的带动作用,注重引进和加快形成产业链。注重搞好产业园区招商。各产业集聚区围绕各自产业发展定位,充分发挥政策、产业、资金、技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构建良好平台,谋划专业园区,制定招商方案,依托带动力强、关联度高的龙头企业,引进符合产业定位、关联度高的中小企业群,拉长产业链条,搭建产业框架,打造产业集群,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培育特色产业基地。积极实行委托招商。充分利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商会、协会的信息资源优势,委托开展招商,推进招商引资市场化运作。同时,积极采取网络招商、亲情招商等多种方式招商。
(五)强化对招商项目的跟踪服务。坚持一手抓招商、一手抓项目落地。对在历次招商活动中签约的项目,各级招商部门均要实行台账式管理,逐个项目建立台账,明确签约双方、责任领导、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加强跟踪督导问效。对签约项目进展情况,市开放办每月要进行一次通报,每两个月在濮阳日报等媒体上进行一次公布;市委、市政府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办事效率,为各类招商项目和外来投资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服务,推进签约项目尽快落地投产。
(六)加强对招商引资活动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招商引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开展好、参与好、服务好招商引资工作。在开展自主招商活动中,各县(区)及各级招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对各类活动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对举办的重要招商引资活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及早着手,超前谋划,提高标准,严格要求,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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