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用地供应力度。建立建设用地审批直通车,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跟踪督办的方式,为用地单位提供全过程服务。简化项目用地申报材料,对于符合法定前提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联审联批项目用地申请,进一步缩短转报或办结工作日。适当扩大先行用地审批范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优先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土地征收工作可与报批手续同步进行。在保证政府土地收益及被征地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严格保护耕地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土地预征试点工作。对建设项目用地实行“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方针,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清理低效闲置土地,推动标准厂房和工业聚集区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重点企业项目建设用地。
(六)进一步加快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加快项目环评审批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随到随批,对于需要报请国家、省审批的重大建设项目随到随报,抽派专人跟踪服务。要尽快完成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审查工作。
(七)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要抓住机遇,强力推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实行签约项目跟踪督导制度,切实推进招商引资签约和意向项目的落地。在全市开展“双百工程”小分队招商“百日会战”活动,针对“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重点区域招商,积极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筹备参加“省承接纺织服装玩具产业转移洽谈会”、“豫浙经贸洽谈会”、“2009华侨华人中原经济合作论坛”、“豫粤经贸洽谈会”;积极推进“安阳与央企座谈会以及央企安阳行活动”;配合市政府驻长三角联络处搞好“百名沪商看安阳活动”;配合城市建设三年指挥部开展专题招商活动;开展“百名豫商看安阳活动”。
(八)进一步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建设工作的考核,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强化项目建设督导,对照进度计划开展督导活动,针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化解项目实施阶段中的阻力和矛盾,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省市重点项目、省“8511”投资促进计划项目、市“8155”投资促进计划项目、重大工业结构调整项目、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等项目按照计划顺利推进,完成年度投资目标。
(九)进一步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根据省、市产业集聚区工作会议精神,加快产业集聚区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加大产业集聚区内部市政道路、供水、供电等建设项目的争取和建设力度,为更多项目落户产业集聚区提供要素保障,确保投资的增长拉动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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