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1年消防工作的通知
(安政〔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工作,促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2011年全市消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一)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
消防法》和《
河南省消防条例》,6月底前出台我市“十二五”消防规划,督促各县(市、区)出台“十二五”消防规划。打造政府、部门行政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制工程,将消防安全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培训一批抓消防工作的带头人。推行消防安全“党政同抓”工作机制,提请各级党委、政府将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市政府督察室、市纪委效能监察中心对重点消防工作完成情况实行季度抽查、半年督导、年终考评,并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建立完善消防工作常抓常议机制,实行政府常务会议半年研究和防委成员单位季度联席会议制度。邀请人大、政协定期对辖区消防工作全面巡视、视察,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难题。年底,市政府组织考评表彰一批消防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行业系统和先进个人,并择优向省政府推荐表彰。
(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见》(安政〔2010〕26号)要求,细化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对本级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构筑行业“防火墙”。安监、住建、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依法查处。发展改革、规划、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保障建设资金全额划拨。教育、司法、文广新、人社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科普、普法、劳动就业等教育内容之中,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执法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及时沟通执法信息,定期组织联合检查,齐抓共管,综合施治,形成合力。
(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持续深化重点防控,全面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创优活动,规范、亮化单位消防控制室等消防安全关键部位,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适时组织开展竞赛评比活动,年内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推行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和人员密集场所公开承诺制,重点抓好学校、医院、养老院、客车站、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文物古建筑等场所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公共娱乐、桑拿洗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分类打造示范样板,适时召开现场会。实施超常管理,指导重点单位每季度开展全员培训,逐区域、逐楼层明确疏散引导员、末位巡查员和消防设施管理员。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单位全部建立“防消联勤”队伍,设立消防应急执勤点。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动态评价体系,每半年对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动态调整安全等级,公示安全状况,创建全方位、全时段的消防安全立体化管控模式,切实提升单位管理水平,力争在全省推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