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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0年度全市外贸出口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0年度全市外贸出口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
(安政文〔2011〕26号)


  2010年,我市外贸工作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团结拼搏,攻坚克难,努力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企业,为我市外贸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调动和激发全市上下做好外贸工作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滑县等4个“外贸出口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并各奖励人民币5万元;对市发展改革委等9个“服务外贸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授予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外贸出口十强企业”荣誉称号(名单附后)。同时对全市外贸出口企业,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外贸出口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2010〕21号)规定,由各级财政落实有关出口外贸奖励政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开拓创新,奋发争先,为推动我市开放型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0年度全市外贸出口工作先进单位

  一、2010年度外贸出口工作先进单位
  滑县、殷都区、龙安区、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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