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清办发〔2012〕3号)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副处以上单位:
2011年,全市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宗旨,坚持信访工作重心下移、责任下移,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积极开展“四访”活动,加大解决民生信访突出问题和信访积案的力度,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圆满地完成了国家、省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以及日常的信访维稳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在全市信访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勤奋敬业、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经过自下而上推荐和市信访工作综合考评,经研究,决定授予连州市等3个县(市)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个市直部门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覃伟冰等27名同志为“全市先进信访工作者”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信访工作者,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为全国“两会”、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我市实施“桥头堡”战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清远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清远市2011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22日
附件:
清远市2011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信访工作先进单位(6个)
连州市、阳山县、清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7名)
覃伟冰 男 清城区委区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林婕玲 女 清城区洲心街信访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