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府办发〔2012〕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州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支农惠农效应,推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州公司)在全州开展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建设工作,全面构建新时期农村保险服务体系,提升保险服务农村的能力,更加积极有效地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指导,以提高政策性农业及农村保险服务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保险需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机制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统一标准化为手段,整合多方资源,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导向作用,不断夯实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基础,改善网点条件,打造遍布全州县(市)、乡(镇)、村的农村保险服务平台,实现“网络连成片,服务一站式”的农村保险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提高农村保险服务效率,探索提供多品种、多层次的农村政策性保险服务,全面提升农村保险整体服务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便民惠民,着眼长远。
农村保险服务体系从规划、布局、建设到运行,全程贯穿便民惠民的理念和原则。各支公司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和公司发展的长远战略眼光,推动这项工作。
(二)自力更生,争取支持。
各支公司要立足自身,主动有为,克服困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方面的支持。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县(市)、乡(镇)各级地方政府和村委会的影响力,调动各方面因素,形成多方共建的工作格局。
(三)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各地结合经济发展、人口分布、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现状等实际,制定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合理设置农村保险服务机构,为农村提供全方位保险服务。
(四)严格标准,规范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