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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河源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四、以建设宜居城乡为依托,努力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围绕创建广东低碳示范城市目标,努力打造宜居城乡,加大环保力度,探索低碳发展模式。

  (一)建设生态宜居城乡。进一步完善和实施“三规合一”规划,以中心城区概念规划、公园城市专项规划、“一湖两江三园四山五城”规划建设为重点,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公园城市”、“万绿水城”和“首善之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大力推进市客家文化公园、七寨湖公园等公园建设,加快“三旧”改造步伐。

  (二)提高环境保护能力。坚持加大“创模”力度,确保“创模”一举成功。加快各县城污水处理厂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坚决执行环保前置审批和“三同时”制度,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环境执法、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

  (三)提升生态建设水平。大力实施“封山育林工程、森林围路(城)工程、树木园林业科普工程、珍贵树种致富工程、高山油茶种植发展工程”等五大绿色工程。加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大力推进防护林体系、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矿区生态恢复重建、重点流域水源涵养林、岭南湿地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保护好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水质。加快林业生态市创建步伐,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生态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环城绿道规划建设。

  (四)建设低碳示范城市。坚持“政府推动、规划引导、示范带动、公众参与、循序推进”的原则,全力推进能源结构低碳化、产业结构低碳化、社会生活环境低碳化,构建以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生活、低碳产业、低碳社会为重点的具有河源特色的低碳经济发展体系。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将河源列为全省低碳示范城市。

  五、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为重点,努力谋求人民群众福祉

  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一)优先发展教育。全面推进省教育强市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决定》,加快实施《河源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规范化学校建设为抓手,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快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快建设“东江教育城”,进一步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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