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2〕3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今年以来,全州已发生道路交通伤亡事故11起,死亡17人,特别是3月13日,发生在国道317线马尔康县梭磨乡鹧鸪山隧道西洞口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5人死亡、6人受伤,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有效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源头管理力度,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一)严格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进一步加大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查找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缺陷,完善从业人员资质、安全员配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安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企业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运营条件的,要依法收回线路牌。对发生一般以上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运管部门要责成企业交出该车线路牌,暂扣半年或一年,经安监、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对问题整改情况联合验收合格后,再行重新启用。
(二)严格驾驶员教育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完善驾驶员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制度,对驾驶员进行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行车知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内容以及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等在内的教育培训。对驾驶员行车安全状况进行定期考核,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范的驾驶员,对安全意识淡薄、屡次发生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要作为重点管控对象组织停运学习。对屡教不改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驾驶员的,要依法吊销其运营驾驶资质。运输企业要及时了解驾驶员的身体和心理状况,防止驾驶员疲劳、酒后、带病或者不良情绪上岗,对生理及心理出现异常情况,暂不适合驾驶工作的要安排其它驾驶员替班。
(三)严格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建立车辆二级维护动态管理制度,制定车辆日常保养计划,严格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检验检测,确保所有车辆按期按规范进行二级维护和日常保养。特别是刹车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要实行技监常态化检查,绝不允许报废车、拼装车和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上路。车辆维修企业必须按照工艺规范及作业内容作业,认真做好维修、换件记录,建立建全维修技术档案。要加强维修车辆进场、过程、竣工的检验工作,确保车辆的维修质量,不能任意减少作业项目,漏检、错检必检项目,更不能买卖维修合格证,一经发现,将按照交通运输部《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