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招商引资操作流程和时限要求的通知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招商引资操作流程和时限要求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1〕1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自治县招商引资操作流程和时限要求》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自治县招商引资操作流程和时限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服务质量,明确、规范入驻焉耆县投资企业申办程序,高效、快捷、便利为投资企业办理投资建设事项,特制定自治县招商引资操作流程和时限要求。
  一、到焉耆县投资建厂的企业或个人,应准备好投资项目申请和相关资料,与县招商局咨询洽谈,办结时限:7天。
  二、县招商局对投资项目依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进行初审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与投资企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办结时限:7天。
  三、项目投资方根据项目资金及政策要求在本县注册公司,并以注册公司名义与县招商局签订正式合同,办结时限:2天。
  四、项目投资方向县招商局提出建设申请,由县招商局拟定项目建设请示上报县人民政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下达批复给县招商局,并抄送相关职能部门,办结时限:7天。
  五、县发改委对项目予以立项或备案,办结时限:2天。
  六、县建设局出具用地规划许可,办结时限:20天。
  七、县国土资源局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其中矿山企业由县国土资源局划定矿山区域,资源标准为0.3-1平方公里,办结时限:7天。
  八、县环保局出具环评意见书,办结时限:30天。
  九、县公安消防大队办理消防行政审批,办结时限:2天。
  十、县建设局办理开工手续,办结时限:30天。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