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1〕1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自治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自治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和<自治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新党办发〔2011〕31号),为解决全县80周岁以上老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结合自治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老有所养”为目标,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进自治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保险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实现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由补贴型向普惠型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自治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德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延华 副县长
成 员:袁 杰 县委办公室主任
林海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文杰 县监察局局长
李仁勇 县财政局局长
牛美琳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海学智 县民政局局长
姜宏伟 县民政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马英成 县审计局局长
高 敏 县统计局局长
裴德荣 县老干局局长
耿建军 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
王桂玲 县老龄办专职副主任
赵春斌 焉耆镇镇长
阿不都热依木·尤努斯 七个星镇镇长
马建军 永宁镇镇长
杨富元 四十里城子镇党委书记
张青山 五号渠乡乡长
艾海提·玉素甫 北大渠乡乡长
那特尔 包尔海乡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