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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1〕1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自治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自治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促进各项防灾措施的落实,提高基层整体防御气象灾害水平,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原则
  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的目的是,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较为完善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高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整体水平,提升乡镇(场)及农牧民群众应对突发气象灾害的处置能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买买提·吾斯曼  副县长
  成 员: 林海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仁勇   县财政局局长
  麻志国   县水利局局长
  马全民   县农业局局长
  杨淑萍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 刚   县气象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赵春斌   焉耆镇镇长
  阿不都热依木·尤努斯 七个星镇镇长
  马建军   永宁镇镇长
  杨富元   四十里城子镇党委书记
  张青山   五号渠乡乡长
  艾海提·玉素甫    北大渠乡乡长
  那特尔   包尔海乡乡长
  吐尔洪·依不拉音   查汗采开乡乡长
  纳 龙   良种场场长
  陈晓军   王家庄牧场场长
  王世明   丰达实验农场副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刚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要求,各乡镇(场)及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要按照以下内容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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