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表示五年累计数;2.表中单位为“%”的指标为动态指标,在达到该指标值后需要保持其稳定性;3.①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4.②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
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1.坚持就业优先,加快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政策体系。继续把城镇新增就业和控制失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落实各级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开拓就业新领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拓展就业新空间,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对吸纳就业成效显著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微型企业财政引导性资金支持,加强公共财政对就业创业的支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创业规模。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鼓励劳动者创业和企业增加就业岗位中的作用,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人员就业,依法给予相关税收优惠。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自主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增加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对初创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实行更加有利于城乡统筹的就业扶持政策,积极稳妥地将城镇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扩大到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农村劳动者,在更大力度落实职介补贴、培训补贴、鉴定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加快将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全面覆盖到登记失业农民,形成普惠均等的政策扶持体系。开展对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效应的综合评估,完善政策调整机制,逐步实现政策效应的最大化。
2.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程中,更加注重发展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产业,更加注重发展对拉动就业起到重要作用的非公经济,形成稳定就业的战略格局。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统筹劳动、资本、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协调发展,不断优化就业结构。深入实施服务业提速计划,加速形成现代服务业高地,大幅增加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实施家庭服务业品牌发展战略,推动一批中小型家庭服务业企业做专做精。发挥投资和建设重大项目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建立公共投资促进就业的评估机制。建立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并落实鼓励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各项扶持政策,简化审批手续,规范收费行为,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培训体系,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加强创业服务,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为自主创业的劳动者提供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和跟踪扶持;弘扬创业精神,树立一批创业典型,营造良好的创业舆论环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一批示范性创业培训、实训、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
3.统筹城乡就业,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积极促进青年就业,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统筹协调机制,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就业。“十二五”期间,每年吸纳一部分高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公共服务队伍。完善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取得大发展。坚持统筹城乡就业的方针,全面落实并不断完善农民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和农民创业服务制度。把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与积极引导和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结合起来,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积极引导农业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坚持自主创业、就地转移和异地输出并举,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劳动维权并重,推进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结构的提档升级。健全完善面向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形成及时有效帮扶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实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托底安置计划,全面推进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充分转移乡镇建设。加强妇女、少数民族、退役士兵、残疾人等群体的就业工作,消除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的社会环境。
4.构建稳定就业和预防失业的调控机制,提高就业的稳定性。建立覆盖全省的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实现各类劳动者就业状况、享受政策和接受服务信息的全省共享。建立失业统计报告制度,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及时准确监测用人单位岗位变化情况。建立就业潜在风险预评估制度,在制定实施宏观经济政策、改革经济管理制度、产业结构调整等决策过程中,加强对预期的就业影响的评估。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重大灾害及后危机时代等特殊情况下失业风险的有效预防和及时干预,完善减负稳岗的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用人单位切实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为劳动者灵活就业、流动就业或转换就业岗位提供保障,增强就业的稳定性,提高就业质量。
专栏3 就业失业信息监测项目
加强就业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实现就业信息全省联网。建立全省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开展就业需求预测。开展重大政策出台对就业影响的评估。建立健全失业预警监测制度,适时发布失业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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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职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依托企业、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统筹推进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和重点产业专项培训计划、职工技能提升计划、创业培训促就业计划,推动城乡劳动者提高素质实现稳定就业和自主创业,重点加强对苏北、苏中地区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和水平。建立普惠型的职业培训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职工培训主体责任,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全面推行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健全职业培训信息公开制度和培训补贴资金监管制度,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益。大力发展民办职业培训,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十二五”期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企事业单位技能岗位职工至少得到1次技能提升培训,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参加1次创业培训。
专栏4 职业能力建设项目
1.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重点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配合实施“大学生村官工程”,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就业。
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每年安排1.5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其中,省级见习基地每年安排2000名。
3.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和重点产业专项培训计划。为失业人员、未就业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提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面向重点产业开展专项培训,满足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重点产业项目用工需求。
4.职工技能提升计划。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组织所有企事业单位技能岗位员工进行1次技能提升培训。
5.创业培训促就业计划。对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实施1次创业培训,力争培训后半年内创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并实现1人创业平均带动至少3人就业的倍增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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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完成劳动力市场与人才市场的统一和改革,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和监管体系。整合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能,统一市场管理法规和政策制度,消除人力资源市场城乡分割、身份分割和地区分割。建立健全政府宏观调控和提供公共服务、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规范服务的市场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制度,全面落实对劳动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和对特定群体的专项服务。建立健全市场预测监测机制和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和人力资源目录,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深化长江三角洲地区人力资源合作,促进区域内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