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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教系统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教系统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试行)》的通知
(沪教委人〔2012〕13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教育人才“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行动计划》,加快上海市普教系统教师专业化发展,培养一批适应时代要求、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教育国际化视野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实施“上海市普教系统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

  现将《上海市普教系统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试行)》(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普教系统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试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上海市普教系统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试行)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教育人才“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行动计划》,加快上海市普教系统教师专业化发展,培养一批适应时代要求、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教育国际化视野的优秀人才,决定实施“上海市普教系统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以下简称“国外访学进修计划”)。

  一、指导思想

  切实推动上海率先实现基础教育转型的目标,提高上海普教系统教师队伍的国际化程度和整体水平,在进一步完善集中组团赴海外研修的同时,加大个体自主培养力度,鼓励并积极推进上海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与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上海基础教育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二、进修方式

  本项目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校长、教师到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含境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访学进修。选派类别分为攻读专业学位和访问学者两类。攻读专业学位根据接收学校要求,一般不少于1年;访问学者期限6-12个月,访问学者模式采用国外(含境外)高校专业课程选修与国外(含境外)中小(幼)学校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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