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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二0一二年“清洁深圳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是实施阶段:4月1日至30日。各区(新区)爱卫会、各级爱卫会认真组织辖区单位和广大市民开展“清洁深圳月”活动,落实第一大项工作任务集中开展辖区市容环境重点整治;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范围,认真落实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治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和物业管理单位参加辖区“清洁深圳月”活动。其中,4月1日至7日为清洁月活动的“灭鼠灭蟑周”。

  三是检查总结阶段:5月1日至15日。各区(新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委员单位和各级爱卫会对开展“清洁深圳月”活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市爱卫办将组织对各区和行业单位落实“清洁深圳月”活动工作情况及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市。

  四、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抓好清洁月活动的组织宣传。今年“清洁深圳月”活动由各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和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分头组织实施。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和活动任务,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大造声势,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民群众和专业队伍参加专项整治活动,清洁环境,清洁单位,清洁家庭。

  二是认真落实清洁月活动的各项任务。本次“清洁深圳月”活动两大项任务,工作侧重点不同。各区(新区)爱卫会要集中开展辖区市容环境重点整治,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要切实提高各个行业的卫生水平,一定要落实责任单位,切实将清洁行动落实到位。

  三是认真开展清洁月活动的监督检查。各级爱卫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加大本次清洁月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市爱卫办组织的检查情况将纳入今年开始实施的全市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内容,务请各区(新区)和各街道办引起重视,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

  四是认真做好清洁月活动的自评总结。今年开展“清洁深圳月”活动情况要汇总上报全国和省爱卫会,各区(新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委员单位要对各自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于5月15日前将情况书面报送市爱卫办(含公文电子版和工作照片),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和印发情况通报(联系人:朱毅朝,联系电话:83072930,传真:83072914,邮箱:553597414@qq.com)。
  宣传口号(仅供参考,不得违反规定悬挂宣传标语):

  1.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洁深圳,美化家园!
  2.清除室内外小型积水,清洁深圳,严防蚊虫传染病!
  3.整治环境,除虫灭鼠,卫生防病,保障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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