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重点整治各类关键场所。我市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要求重点整治的关键场所包括:城中村(旧屋村)、关内外结合部、工业区、工人集体宿舍区等。要突出清理环境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乱堆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平整坑塘、池塘,搞好室内外卫生,加强公共区域保洁及冲洗力度,全面提升公共环境卫生水平,不漏空白,不留死角。
三是重点整治蚊蝇孳生地,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在4月份“四害”繁殖高峰期,要统一抓好除虫灭鼠专项行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严防媒介生物传染病发生和流行。老鼠、苍蝇、蚊子三项密度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蟑螂密度控制在不超国家标准三倍。
第二大项是切实提高各个行业的卫生水平。按照市爱卫会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市直部门的职责任务,各部门、各行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提高行业卫生水平。
一是开展铁路、公路、车站、港口、机场、码头、交通运输工具整洁行动,包括铁路、国道、高速公路沿线绿化地等的环境卫生,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
二是开展全市医院、卫生行业各类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由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三是加强全市各大、中、小学校,以及托幼机构的环境卫生整治,由市教育局负责。
四是完善各类建筑工地(含待建地、政府预留地)卫生管理和整治,由市规划国土、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工务署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五是加强各类型水厂、河道和沿线、湖泊和岸坡、给排水设施、管网的管理和整治,由市水务局负责。
六是加强各类公园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和整治,由市城管局负责。
七是加强全市各类口岸、窗口单位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和整治,由市口岸办负责。
八是加强各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类住宅小区、城中村、物业小区等的卫生管理,主要是通过各物业管理单位负起应有的卫生管理职责。本项工作由住房和建设部门负责。
九是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卫生教育活动,有效提高全市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本项工作由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三、组织措施
本次“清洁深圳月”活动,分三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是准备阶段:3月15日至31日。各区(新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委员单位和各级爱卫会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制定活动方案,部署“清洁深圳月”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动员更多的辖区单位和市民群众参与清洁活动,并组织协调好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