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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并政发〔20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五大工程”,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一)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为主要目标,以增收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为基本要求,重点打造梅芝园艺、九牛牧业等一批规模大、辐射较强、带动作用显著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集聚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政策扶持、项目引导,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培育一批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支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户为基础的农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二)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紧紧围绕建设一流自主创新基地,充分发挥省城科技优势,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一批现代农业工程技术中心、农业技术示范基地等,搭建技术供需平台,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和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培养。重点扶持农作物种业、畜禽、苗木花卉和10家农产品加工等成长性好、产业关联度大、规模集约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实施农业技术推广工程,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一)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进一步健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社会化服务新路子,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农技推广项目,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深入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建立农业试验示范基地,集成、熟化、推广农业技术成果。创新农村科技特派员选派方式和农业技术承包组织工作,以乡镇为区域,以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为载体,按需集成选派,大力实施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广泛开展集团式农业技术承包。
  (二)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在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基础上,2012年重点推广系统测土施肥技术15万亩,旱作玉米综合配套技术5万亩。全面推广绿色农产品生产、设施农业生态环境调控、节水灌溉、畜禽重大疫病监测与防控和循环农业等技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扩散,使农业科技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三)加强农业信息化技术应用。依托太原科技信息“村村通”,整合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网络资源,搭建与国内外涉农信息资源数据库相联的信息平台,重点支持农副产品物流配送、检验检测、农业生产、病虫害智能专家系统等信息技术应用,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科技信息化,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控制、市场流通信息服务水平。建立农产品物流配送信息化试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双向互动的农业技术、农副产品深加工、市场销售等信息服务,提升农业科技信息化服务水平,提高服务信息覆盖面。培育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化示范村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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