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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容市貌和老旧居住片区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

  (五)环境面貌要洁。配足果皮箱、垃圾桶等设施,做到垃圾密闭存放、及时收运、全天保洁、日产日清、不暴露、不积存。改造旱厕、半水冲厕等危旧公厕,配足城市家俱,做到设施完好、干净整洁。施工工地要围挡,进出口道路要硬化,渣土运输要密闭,杜绝带泥上路和沿途抛洒。
  (六)建筑立面要靓。对楼房、围墙、围挡、门面等进行整饰,整修残垣断壁,修补门窗玻璃,擦拭橱窗门脸,整治门头牌匾,拆除乱设广告,清洗油饰护网,规范空调机罩,清除楼道杂物,粉刷建筑立面。
  (七)交通秩序要畅。努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有条件的要建设立体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拆除区域要增建停车位。科学规划道路通行线路,强化交通管理,做到交通顺畅、停车入位、秩序井然。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由县(市、区)政府统筹,组织规划、建设、房管、环卫、园林等部门对近期内因各种条件暂不能拆除改造、基础设施差、管理不到位的老旧居民片区进行摸底登记,制定年度整治计划,确保改造计划和任务的完成。
  (二)规划设计。3月份,由各县(市、区)委托设计单位开展规划设计,组织专家评审,完善设计方案。确定整治标准,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责任,落实工作任务。
  (三)全面整治。4月份开始,广泛宣传发动,多方筹措资金,倒排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6月组织观摩,8月召开现场会,10月底基本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四)检查验收。10月下旬,各县(市、区)开展自查,年底,市政府组织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市容市貌和老旧居住片区环境整治,是改善城市形象、创建宜居环境的重要抓手,是提升清洁工程水平、深化达标活动的客观需要,是实现“两年大变样、五年创一流”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发动社会力量,形成市级为主导、区县为主体、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全面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政府和街办(乡镇)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周密计划,细化分解任务,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整治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将可视化、精益化、网格化、活力曲线等企业化管理方法,引入市容市貌和片区整治中,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高起点规划,高质量整治,高标准验收,高效能管理,努力打造精品,做到整治一个片区,打造一个亮点。市住建、城管、规划、园林、交警、房管、商务、工商、市容环卫和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等部门和单位,要将片区整治纳入工作计划,主动与县(市、区)政府对接,加强指导协调,专人包片督导,提供专业服务,协助推进整治。市政府将每月召开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调度会,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单位的积极性,开展单位包街巷、领导包楼院、党员包门户等联创共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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