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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银川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银川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安办发〔2012〕11号)


各县(市)区安委办,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办,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特制定《2012年银川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2012年银川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2012年银川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条件,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实现“零”死亡目标,特制定银川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构建市、县(市)区互动、各部门配合、综合执法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联动执法新格局,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确保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

  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网络,理顺监管体制,明确和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落到实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提高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遏制烟花爆竹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零死亡”。

  三、整治时间及步骤

  2012年3月12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第一阶段(2012年3月12日―4月30日),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储存、经营(批发)单位进行自查,落实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辖区安监局备案。

  (二)第二阶段(2012年5月1日―10月20日),各县(市)区安监局检查阶段。各县(市)区安监局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整改。对专营批发公司在各县(市)区的二级中转站进行专项检查,凡不符合储存安全条件的要进行整改,全面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储存、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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