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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省市相继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对饮用水环境安全构成威胁,为此环保部明确要求针对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特别是距离饮用水水源地较近的化工石化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18号)要求和环保部进一步加强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天津市进一步加强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见附件1),现将该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落实到位。

  各区县环保局要在2010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辖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将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及化工石化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市环境应急中心。市局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督查工作,并将督察情况报告报送市环境应急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天津市进一步加强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沿江沿河化工石化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略)

  二○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1:
  关于天津市进一步加强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010年7月,我国部分省市相继发生了紫金矿业生产设施泄漏导致的重大水污染事件和吉林市化工原料桶冲入松花江事件,再一次为饮用水环境安全敲响了警钟。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饮用水环境安全,明确要求针对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特别是距离饮用水水源地较近的化工石化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环保部也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18号)。为切实加大化工石化企业环境监管力度,确保饮用水环境安全,我局决定于2010年9月至11月在全市开展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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