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加强基层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重点健全向基层社区传递机制,形成县-乡-村-户直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第一时间传递预警信息,迅速组织群众防灾避险。要整合各部门现有的基层信息员队伍资源,组织建设“一岗多能”的基层信息员队伍,为其配备必要的装备,给予必要经费补助。

  五、有效发挥预警信息作用

  (一)健全预警联动机制。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铁道、民航、水利、农牧、林业、教育、卫生、广播电视、安监、旅游、地震、铁路、电力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及驻宁军队有关单位和武警部队进一步建立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判预警信息对本行业领域的影响,科学安排部署防灾减灾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气象灾害预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预警联动情况,会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中的重要事项。

  (二)加强军地信息共享。军地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需求,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信息军地共享机制,通过建立网络专线等方式,实现自治区、市、县各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互联互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时,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通报军队有关单位和武警部队,共同做好各类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三)落实防灾避险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和演练。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采取防范措施,做好队伍、装备、资金、物资等应急准备,加强交通、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监控和水利工程调度等,并组织对高风险部位进行巡查巡检,根据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受威胁群众转移疏散、救助安置等工作。灾害影响区域内的社区、乡村和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居民群众和本单位职工做好先期防范和灾害应对。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将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工程、科技、经济等手段,大力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要认真落实气象灾害防范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每年定期组织开展预警信息发布及各相关部门应急联动情况的专项检查,做好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应用效果的评估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