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各国控企业:
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环办函﹝2011﹞1307号)(见附件1)的安排,环保部将于年底对我市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情况检查。为做好迎接检查工作,我局将于2011年12月5-9日对本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请各区县环保局及各国控企业做好自查和配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环保部公布的2010、2011年天津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二、检查内容
1、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管理情况。国家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仪器适应性检测报告、国家环保产业协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认定证书、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省级)计量器具认定证书复印件、社会化运行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验收报告及批复等。
2、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仪器参数设置;设备运转率、数据传输率;缺失、异常数据的标记和处理;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流量、排放总量的小时数据及统计报表(日报、月报、季报)。
3、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相关管理规程;岗位责任管理制度;设备操作和使用制度;设备运行和维护制度;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记录;运行、巡检记录;定期校准、校验记录;标准物质和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设备故障状况及处理记录。
4、通过有效性审核合格标志的张贴情况。合格标志是否及时张贴;是否完整、清晰;张贴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5、国控企业落实企业责任及参加有效性审核培训情况。企业内部组织培训及参加环保部组织的国控企业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将采取企业自查,市、区环保部门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抽查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程序。
四、时间进度安排
1、企业自查(12月1日-12月9日)
各国控企业就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填写《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自查表》(见附件2),并编写自查报告,于12月9日前报送市环境监测中心和所在区县环保局。
2、现场抽查(12月5日-12月9日)
市环保局及相关区县环保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抽查(抽查企业名单及行程安排见附件3)。请各区县环保局确定工作联系人,并于12月2日前反馈市环境监测中心。
3、汇总情况,编写报告(12月9日-12月15日)
此次专项检查结束后,市环保局编写《天津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情况自查报告》,报送环保部。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环办函﹝2011﹞1307号)(略)
2、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自查表
3、现场抽查企业名单及行程安排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2:
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自查表
内容
| 是否落实
|
一、档案情况
|
1
| 验收报告及批复
| □是□否
|
2
| 国家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仪器适应性检测报告
| □是□否
|
3
|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认定证书复印件
| □是□否
|
4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省级)计量器具认定证书复印件
| □是□否
|
3
| 仪器出厂检验报告及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 □是□否
|
4
| 仪器及配套软件操作使用说明书
| □是□否
|
5
| 仪器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报告(包括仪器安装调试的各种输入参数)
| □是□否
|
6
| 社会化运行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复印件
| □是□否
|
7
| 在线监测设备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
| □是□否
|
8
| 社会化运行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复印件
| □是□否
|
9
| 相关管理规程
| □是□否
|
10
| 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 □是□否
|
11
| 设备操作和使用制度
| □是□否
|
12
| 设备运行和维护制度
| □是□否
|
二、记录情况
|
1
| 运行维护日常巡检记录
| □是□否
|
2
| 校准记录
| □是□否
|
3
| 故障维修记录
| □是□否
|
4
| 标准溶液核查记录(水)
| □是□否
|
5
| 零漂、跨漂校准记录(气)
| □是□否
|
6
| 易耗品更换记录
| □是□否
|
7
| 比对监测记录
| □是□否
|
8
| 校准或异常情况上报记录
| □是□否
|
三 、设备情况
(1)废气自动监测设备
|
1
| 加热探头温度;
| □是□否
|
2
| 伴热管温度;长度<76米,无U型弯;
| □是□否
|
3
| 气水分离器温度;
| □是□否
|
4
| 数据一致性、完整性;
| □是□否
|
5
| 反吹系统-反吹周期、时间、压力(空压机);
| □是□否
|
6
| 空气过量系数、皮托管系数K 值、烟道截面积、量程等参数设置;
| □是□否
|
7
| 仪器内部管路连接紧固,管壁无积灰及冷凝水;
| □是□否
|
8
| 气水分离器滤芯颜色(非白色);
| □是□否
|
9
| 吹扫风机的净化风滤芯应清洁。
| □是□否
|
10
| 比对监测采样平台规范情况;
| □是□否
|
(2)废水自动监测设备
|
1
| 采样位置应位于渠道计量水槽流路的中央,且采样口采水的前端设在下流的方向;采样头应距水面10~20厘米以下,离水槽底部10厘米以上;无其他旁路;
| □是□否
|
2
| 消解温度;
| □是□否
|
3
| 消解时间;
| □是□否
|
4
| 取样体积、取试剂量;
| □是□否
|
5
| 仪器吸光系数与化学需氧量相关性参数(紫外法);
| □是□否
|
6
| 分析仪器产生的含有危险废物的废液应有专门回收装置。;
| □是□否
|
7
| 管路畅通,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
| □是□否
|
8
| 试剂量能保证运行一周以上,且在使用有效期内;
| □是□否
|
9
| 消解单元能快速加热,并保持恒温消解控制,无泄露、无沉积物;
| □是□否
|
10
| 能够正常运转,添加试剂和水样,并排出废液;
| □是□否
|
11
| 比色池表面无遮挡光路的污物;
| □是□否
|
12
| 吸收池具备自清洗功能,吸收池表面上无遮挡光路的污物(紫外法)。
| □是□否
|
四、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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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至少3人参加环保部组织的国控企业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 □是□否
|
五、其他情况
|
1
| 保证联网正常,数采仪维护情况,传输卡资费
| □是□否
|
2
| 工控机、中控系统、数采仪数据的一致性
| □是□否
|
3
| 每季度的监督考核合格标志张贴情况
| □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