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县发展和改革局
1、负责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一并纳入道路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发展计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在审核、审批或核准新建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负责审查是否根据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工程和安全警示等设施。
(二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工作补贴。
2、落实公益性岗位交通协管员的工资和公用经费及“五金”保障。
(二十一)马鬃山镇
1、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2、加强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事故预防工作中的具体措施,对不能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县道路交通安委会提请。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以村、组为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具体责任人,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方法措施落到实处;实行镇、村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和包驾驶人的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的监管责任制。
3、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行政村、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
4、成立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并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每个行政村设立1名交通协管员。
(二十二)党城湾镇
1、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2、加强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事故预防工作中的具体措施,对不能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县道路交通安委会提请。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以村、组为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具体责任人,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方法措施落到实处;实行镇、村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和包驾驶人的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的监管责任制。
3、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行政村、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
4、成立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并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每个行政村设立1名交通协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