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将学生上下学乘坐校车的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
(四)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督促清理整顿全县车辆非法改装行为,强化对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监管;
2、督促商品流通领域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3、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
(五) 县交通运输局
1、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按计划对本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和重要旅游公路的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治理改造;
2、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公路安全通行条件进行综合评价;
3、严格执行客运、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道路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建立诚信考核和记分考核制度,严格道路运输驾驶人员从业资格档案管理,完善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淘汰机制;
4、加强对运输从业人员法律知识、技术技能等综合素质培训,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关,做好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生产监督,严格审批并检查夜间途经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
5、对公路建设和养护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公路建设符合国家工程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保证其质量和状态良好;
6、负责全县公共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公共交通运输企业配备公交汽车安全设施;鼓励、引导公共交通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
7、依法加强客运、特种专业运输企业的资质检查,及时纠正其违法行为;
8、督促客运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9、加强对汽车维修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机动车辆维修行为;
10、负责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GPS,并向公安、安全监督部门开放数据传送。
11、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负责协调酒泉公路总段肃北县辖区内各管理段对国省干线公路(包括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的设置、维护和管理,负责管养公路事故安全隐患路段的整治工作,并做好辖区养护公路的应急保畅工作。
(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会同县公安交警部门,设置和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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