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狠抓案件查处,依法整改规范。各相关部门要对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认真开展整改工作。要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依法依纪处理到位的案件,依据法定权限,在规定时限内补办和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手续完善到位、职责履行到位,避免被约谈问责。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因各种原因难以查处的案件,要及时向县政府进行专项报告。各乡镇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不制止、不提请相关部门查处的,县国土资源局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提请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将实行挂牌督办并予以公开曝光,切实做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处理一人,教育一片。
(四)严格成果上报,认真督查验收。要高度重视成果上报工作,县国土资源局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纸质文件必须与电子数据一致。纸质文件必须经县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审核、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查,填表人、审核人、审查人签名,由县政府盖章后,逐级上报。同时县政府将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审核小组,严格审核国土资源局上报的成果,及时督促纠正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县国土资源局要通过12336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发现的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以简报形式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和不予通过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未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的,停止有关工作审批事项。
(五)构建长效机制,落实共同责任。县国土资源局要以开展此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土地管理责任机制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18号)要求,加快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秩序,确保国土资源审核审批事项依法合规,确保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实到位,推动矿产资源依法规范管理和有序开发利用,为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资源保障。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