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有较大发展。加快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全市各类体育场地达到3500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以上。市级建有体育馆、游泳池和占地2万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广场,加快市体育中心建设, “十二五”期内建成市区标准田径足球场,同时争取基本完成体育中心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加快完成体育馆(或训练馆)、体育场、游泳池和占地1万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广场(公园)建设。市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区加快建设全民健身广场(中心)和室内综合训练(健身)馆。乡镇普遍建有3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广场。60%以上有条件的街道建有占地15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小广场。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自然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60%以上的城
市公园建有体育健身设施。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市、县(市、区)尽快完善两级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和相关人群体育协会。社区体育俱乐部、健身活动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有较大发展。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建有体育组织。9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体育组织。8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形成较为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五)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竞赛制度,定期举办市、县(市、区)体育大会和相关人群的综合性运动会及各单项体育竞赛活动。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的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普及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大力开展公园体育、绿道体育、广场体育、社区体育、校园体育、乡村体育、家庭体育等体育活动,不断拓展适合不同人群、地域、季节的全民健身新内容和新方法。
(六)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完善市、县两级社会体育指导服务体系,市、县(市、区)建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6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站。全市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达到每万人拥有10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100人以上。获得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200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初步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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