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汕府[20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汕尾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汕尾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粤府[2011]13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幸福汕尾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目标,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深入贯彻实施《
全民健身条例》,大力抓好场地、组织、活动和服务四大网络建设,逐步完善符合市情、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扩大竞技体育群众基础,加快体育工作重心由竞技体育向群众体育转移进程;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入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为建设幸福汕尾和全省全民健身运动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人民群众身体素质明显提高,群众体育各项指标不断提升,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不断增加。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追求的基本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不断提高。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水平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其中良好以上水平的人数占45%以上。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水平的人数达到90%以上,其中优秀标准的人数占25%以上,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