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和共享应急资源信息的通知

  市政府应急办: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按照国务院应急办对全国省级应急平台数据规范的要求,会同市平联办制定应急资源信息整合和共享标准、规范,编制应急资源信息目录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应急资源信息采集、传输、交换共享、考核管理的长效机制。
  市政府电子政务办:保障政府电子政务业务网的可靠运行,为信息采集提供良好的网络支撑环境。按照中办、国办厅字(2011)21号文件要求,配合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平联办实施应急管理综合业务系统和应急资源信息互联互通、整合和共享平台建设。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的应急资源信息整合和共享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资源信息。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级政府应急资源信息整合和共享工作。
  三、建设目标和内容
  (一)建设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应急平台体系省级应急平台数据库表结构规范(试行)》和“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工程”的详细设计,建设满足应急管理和实战需求的数据库系统。国务院应急平台、市政府应急平台、区县(自治县)应急应战指挥平台、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平台通过在内网和外网建设的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内网部署保密的数据资源和服务资源,外网部署非保密的数据资源和服务资源),各应急平台根据权限获取共享数据。通过建立和健全应急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制度,加快应急资源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构建完整、科学的应急资源信息标准体系。以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为载体,集成人口、交通工具、应急物资、救援装备、视频监控、处置力量等应急基础资源信息,提升应急资源信息整合效率和共享质量,满足市委、市政府应急管理和决策指挥需要,为确保突发事件处置“看得见、过得去、救得了”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
  (二)建设任务。
  1.数据建设。
  2012年年底前,市、区县两级利用“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工程”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事件信息数据库、预案库、模型库、知识库、案例库、文档库、地理信息数据库等应急资源信息基础数据库,完成有关信息的采集和入库工作;力争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资源信息基本进入市应急资源信息系统,50%以上区县(自治县)应急资源信息系统建成并与市应急资源信息系统联网,初步实现互联、互通、共享。
  2.制度建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