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已成立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各地所承担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
汕尾市绿化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考评全市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作。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务、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旅游、高速公路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林带建设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相关规划和项目实施范围。林业部门负责林业用地的造林绿化和景观的改造提升,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规划设计、协调种苗供应、提供技术保障等服务。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公路两侧以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和景观改造;对新建、改扩建项目,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停车区、服务区,建设单位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以资金支持、技术指导等方式帮助地方对公路、铁路周边进行生态景观林带改造和山地绿化。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做好各类废弃矿山、采石场等的复绿。水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流失区生物措施治理。新闻单位负责宣传报道。
(三)广泛宣传,示范带动
生态景观林带是生态建设工程,更是建设幸福汕尾的民心工程,属社会公益事业,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景观林建设工程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支持、大家参与的氛围,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发动企业和个人通过捐资造林或认种、认养等形式,参与生态景观林带建设。
市林业部门具体抓好海汕公路、汕马公路示范段,“两点一湖”即海汕公路埔边出口景观点、汕马公路长沙湾出口景观点,品清湖周边山地生态景观林工程的组织实施,带动各县(市、区)、林场的标准建设;确保全面严格按照省、市景观林带建设总体规划,强有力推进全市4条林带的规范建设。通过示范点建设,推出一批示范作用的精品工程,促进我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上新的水平。
(四)加大投入,强化管理
按照分级负责、多元投入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除省财政专项建设资金外,交通部门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铁路时将绿化经费纳入工程预算;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工程、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时,相关部门对项目范围内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要安排造林绿化资金。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捐资造林或认种、认养等形式参与生态景观林带建设。
工程建设要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建立起一整套高效的管理制度。要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重点项目采取招投标制,并实施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实行项目监理制,通过试点示范逐步开展,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施工。
按照投资计划,逐步落实配套资金。定期对资金的拨付、到位、配套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项目验收时,要附有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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