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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20.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格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和罚没物品处理制度,严肃治理行政执法队伍“三乱”行为。至2012年,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在全市基本消除。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行政透明度
  2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和综合档案馆等场所,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至2012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2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检查,使公开透明成为政府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至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得到有效落实。
  23.拓宽政务公开领域。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要健全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逐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利的信息服务。至2012年,政府预决算重点支出公开到“项”级科目,“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有序推行。
  (七)健全社会矛盾防范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4.健全民生保障的政策规范。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价值取向,完善有关维护民权、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政策规范,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从制度上、源头上预和减少社会矛盾。至2014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25.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听证、民意征集等制度,规范信访行为,着力引导人民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民意表达及反馈机制,及时受理、依法处理社会公众提出的申诉控告,虚心接受社会公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至2015年,社会公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明显提高,民意表达反馈机制基本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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