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
(济政发〔20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今后五年,是我市率先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奋力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完成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围绕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权责统一,建设责任政府
1.明确各级责任。市政府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全面承担起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扩大改革开放,保障改善民生,确保安全稳定的责任。市政府领导成员要切实履行责任,勇于担当,精心研究分工的工作,精心指导分管的部门,督促检查分管工作任务完成。要敢于负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政府各部门(单位)领导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各项工作负有直接落实的责任,要确保完成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任务,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还要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责,做好日常工作。各项工作任务都要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分清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其他政府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用心做事,凡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确保不折不扣完成,不能正确履职是失职,完不成任务是不称职。
2.严格实施问责。坚持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任务进展缓慢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由上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约谈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工作不力影响整体工作,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以及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的,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工作失职、决策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特重大事故、事件、案件的,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坚持为民行政,建设服务政府
3.坚持便民服务。增强宗旨意识,切实心系群众、心系基层、心系企业,为民行政。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政务服务。继续减少审批项目、压缩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实行联审联批。进一步理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体制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拓宽市民服务热线服务领域和渠道,建成居民诉求中心。要真心实意为群众、为基层排忧解难,严禁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要增强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严禁态度冷漠、敷衍塞责;要自觉树立全局意识,加强协同配合,严禁各自为政、推诿扯皮。
4.降低办事成本。清理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行为,严格新增行政性收费项目,对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能不收的尽量不收,依据有关规定确需收取的,按底限收取。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单位和个人摊派收取费用或拉赞助。从严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