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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二五”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规划的通知


  (二)大力支持高层次留学人员来鲁创业。继续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鼓励各级、各部门(单位)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研孵化基地等,建设高标准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各地要继续加大对创业园区的资金投入力度,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创业园区的规模和层次,建设留学人员来鲁创业的优良载体。加快园区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支持入园企业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行无障碍、全方位的入园创业服务模式,探索个性化、“一对一”创业咨询服务,支持留学人员以多种方式入园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引导和管理,丰富和深化留学人员创业园综合评估工作。继续开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市人民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择优推荐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建。加大对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宣传、推荐和投入,发挥其在引进海外创业人才中的引领作用,吸引集聚一批优秀创业人才和高新技术项目。积极开展创业辅导和创业培训,帮助留学回国人员提高创业能力和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继续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留学人员企业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留学人员高新技术企业。积极组织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对留学人员企业创办初始启动阶段予以重点支持,扶持其做大做强。鼓励留学人员企业按有关规定申报其他各类政府资助项目,对留学人员企业获得的国家或省资金支持,所在市给予相应配套支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引进或设立专业化的风险投资基金或创业基金,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留学人员创业园为平台,探索建立支持留学人员来鲁创业的投融资机制。调动和发挥已入园企业参与为新创办留学人员企业提供投融资和担保服务的积极性,丰富投融资机制的建设方式,帮助入园企业解决资金短缺和融资困难等问题。

  (三)积极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鲁服务。继续扩大“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暨技术项目洽谈会”的品牌优势,广泛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鲁服务。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新技术项目和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完善“海洽会”作为人才技术项目交流的平台和载体作用,在继续扩大会议覆盖面和影响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海内外人才技术项目对接的针对性和成功率,确保会议实效。鼓励各级、各部门(单位)结合对人才和高新技术的实际需求,组织举办规模性海外人才引进活动。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举办的留学人员来鲁服务活动,整合政策、资金和留学人才资源,扩大对外宣传推介,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提升交流平台层次,提高人才与技术项目引进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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