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精心设置接种点,合理安排接种人员。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因需设点,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社区、村、单位、汽车站、火车站、出入焉耆县的交通要道、商贸区、公共场所设临时接种点,确保应设尽设。临时接种点必须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设置。全县共设82个接种点,即(四乡四镇三场卫生院、46个卫生室、两个社区服务站、14个城乡居委会接种点、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天宇医院、集贸市场、客运站、火车站、屯河公司、七个星镇砖厂、同时在重点地段设立流动接种点),并安排足够人员进行摸到登记和接种人员。
应结合实际情况,设置足够的接种点和配备充足接种人员。固定临时接种点要有明显的标记和放置宣传资料(必须包括:服苗方法、对象、时间),保证充配备足冷藏设备、疫苗、凉开水、服苗用具等。厂矿企业、新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段要采取临时固定、巡回和入户接种的方式;集贸市场、客运站、火车站、七个星砖场等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要采取固定和巡回接种的方式;偏远地区要采取入户接种的方式。接种人员应选择适宜时间入户,以确保发现更多的适龄人群,提高工作效率。
1、临时接种点设置要求:接种点应设在相关单位的医务室或办公室,分开设置候种、预诊、接种、观察区域,并有明显标志;接种点要宽敞、明亮、卫生、整洁;接种点内要准备好工作台以及接待受种人员用的座凳等物品;接种现场要有保证疫苗温度要求的冰箱或冷藏包等设备。
2、接种点人员的配备: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接种工作,其人员安排和任务分别为:现场组织员:一般由乡镇(场)、街道、村(居)委会和相关单位安排。负责受种人员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等工作;现场记录员:由抽调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负责询问受种者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庆大霉素过敏史等,育龄妇女还需询问是否怀孕;告知受种者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安排受种人在《知情告知同意书》二联单上签字,其中一联由受种人自行保存,以备查验;测量可疑发热人员体温;核实受种人员身份等;接种后,给受种人发放《温馨提示卡》,告知服苗后注意事项、当地咨询电话、第二轮接种时间等信息,并发放《脊灰疫苗接种查验单》。现场接种员:由乡镇(场)、社区持有预防接种上岗证的工作人员承担。接种前需再次核对受种者姓名、禁忌症等情况,然后给予服苗。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