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要进一步明确脊髓灰质炎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行业特点,密切协作,做到无缝衔接、责任到位。
县卫生局:组织专业人员做好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现场技术指导、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监督评价、强化免疫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负责指导疫苗强化免疫应种摸底调查、应急接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积极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公益宣传,扩大应急免疫信息的覆盖面,做好风险沟通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学校强化免疫活动的动员和组织管理,以及摸底登记、宣传、发放通知和校内教职工及学生接种的组织工作,并配合卫生局做好学校现场接种点的设立、疫苗接种实施和资料整理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强化免疫活动培训、宣传、冷链运转、表格印制、督导等相关工作经费及接种补助经费,并监督经费的落实和使用,保障各类活动的顺利进行。
县药监局:负责对疫苗运输、储存监管、疫苗安全性监测及分析评价,确保疫苗质量。
县公安局:提供必要的人口资料和流动人口信息,协助社区等相关工作部门开展摸底登记;在强化免疫实施过程中,负责维持接种场所(包括设置在公园、绿地、广场、街道等公共场所的临时接种点)的秩序,并协助卫生局查验目标人群身份证明。
县交通局:协助卫生局在客运站、火车站设立接种点,为强化免疫的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对目标人群乘客开展接种工作。
县人口计生委:积极参与强化免疫宣传动员和摸底登记工作。协助社区等相关单位做好目标人群中育龄妇女的接种工作。
县旅游局:协助卫生、社区等部门、单位做好宾馆、旅店等场所中的流动人员的强化免疫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商场店铺等各类商铺中目标人群的强化免疫的组织实施。
县建设局:协助社区负责对建筑工地中外来人员中强化免疫目标人群的摸底登记、宣传动员和通知发放工作,并组织好相应的接种实施工作。
县民宗局:要组织爱国宗教人士大力宣传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接种工作。
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要结合各自特点,发挥各自的网络优势,协助卫生局做好宣传教育、组织发动、摸底调查等工作。
各乡镇(场)、村、社区(居委会):以居住属地管理为原则,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组织和动员辖区内居民、行政、企事业单位、驻焉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扎实做好强化免疫的宣传动员、摸底调查登记、通知单发放、接种现场组织接种等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健康教育工作,以乡镇(场)、社区为单位指定相关人员每天中午2:00前上报当天相关接种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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