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强势有序推进,确保拆除工作取得实效。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南北岸干渠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配合做好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焉耆镇、永宁镇、五号渠乡:负责对辖区内违章建筑进行摸底调查上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违章建筑拆除;劝解疏导因拆除违法建筑出现的妨碍执法、群众聚集和上访问题,并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做好控制区各类违章建筑的调查、取证、确认工作,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实施拆除。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对违章建筑占地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县司法局:负责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证据保全。
县卫生局:负责做好强制拆除现场突发事件的医疗救助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对拆除违章建筑跟踪报道,曝光违建行为。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拆除违章建筑所需工作经费。
县信访局:负责做好信访受理工作,对拆迁引发的信访问题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稳控和化解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做好拆除违章建筑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保障行政执法的公平、合法。
县公安局:负责查处拆除违章建筑过程中的暴力抗法和阻碍执法的行为。
四、责任区域
(一)和库高速公路至新桥路花鸟市场、新桥路花鸟市场以南至建工团桥头250米控制区范围内由焉耆镇负责。
(二)新桥路花鸟市场以北至建工团桥头250米范围内由五号渠乡负责。
(三)黑疙瘩分水闸口至团结渠龙口两侧由永宁镇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周密布署,严肃纪律,加强协作,积极稳妥地做好拆迁各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问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涉及违章建筑行为的,要主动带头拆除。对不认真开展拆违工作,影响整体工作的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相关抽调人员要坚决服从指挥,严禁推诿扯皮,确保拆除违章建筑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控制区违章建筑的监管,县纪检委督查工作组要将此项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情况,巩固拆违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