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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和淮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5.依法实施妇幼保健行业管理。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监管和服务机构、人员以及项目的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执业和超范围执业现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6.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并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建立并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和灾害避险教育,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防止儿童伤害事故发生。将预防伤害的常识融入到日常教学和生活中,提高儿童自护、自救、防灾能力。强化家长、教师、儿童工作者以及成年公民在预防儿童伤害中的责任。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游戏、娱乐、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7.改善儿童体质健康状况。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与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学校保证中小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儿童体育锻炼和用眼卫生指导,控制中小学生超重率、肥胖率和近视发生率。加强社区儿童体育活动设施的配套建设,为儿童课外活动提供场所。建立和完善托幼机构中班以上儿童、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与体质健康监测制度。
  8.改善儿童营养。积极倡导母乳喂养,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儿童膳食指导,普及辅食添加相关知识。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补贴标准。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合格碘盐食用率。
  9.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提高儿童心理卫生服务,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程,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高教师有效实施心理疏导和心理救助的能力。医疗保健机构设儿童心理科(门诊),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心理专科医生。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帮助儿童掌握全面的知识。增加社区儿童友好型的心理健康和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满足儿童的咨询、治疗与服务的需求。
  10.加强儿童疾病防治。认真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推进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广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的死亡率。以城乡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规范儿科诊疗行为,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研发,完善儿童用药目录。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的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11.加强对儿童健康指导。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生殖健康、禁烟、禁毒、防病、防污染等教育,帮助儿童形成正确的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严格禁止向儿童出售烟酒,预防和控制儿童吸烟、吸毒和酗酒。
  (二)儿童与科技教育
  主要目标
  1.提高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接受早期教育指导率,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基本普及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增加公办幼儿园的数量,全市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合格园标准,其中70%建成省级优质幼儿园。100%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建成省优质幼儿园。
  3.积极推进普及15年基础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适龄女童、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99%以上。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稳定在98%以上、巩固率达到96%以上。
  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以上。全市所有普通高中达到优质高中标准。
  5.扩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
  6.全面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科普知识教育和性别平等教育。
  7.95%的城镇社区和85%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中小学学生家长及幼儿园的儿童家长年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8%。
  8.所有符合免费开放条件的科技场馆设施全部向儿童免费开放,提高儿童受益率。
  9.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
  10.教育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
  策略措施
  1.增加服务儿童的基础教育的投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进一步增加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促进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服务儿童的需要。
  2.推进不同群体儿童享有均等化公共教育服务。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加快缩小城乡、校际间办学条件、师资素质、教育质量上的差距,使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适合自身发展的良好教育。
  3.支持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加强O一3岁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建设,积极发展公益性的托儿机构和以社区为依托的多样化的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场所,为0-3岁儿童家庭提供儿童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加快培养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专业化人才。
  4.完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益性幼教机构,多渠道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万人左右设置1所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属地移交当地政府举办的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建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达到省优质园标准,村级幼儿园都要建成合格园。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融合教育,在特殊教育学校设置学前教育班接收学龄前残疾儿童,鼓励社会各类康复机构、福利机构为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教育。
  5.完善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受教育的保障机制。坚持流入地政府负责、公办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允许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情感关怀和教育管理工作。
  6.保障特殊群体儿童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对孤、残、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政策,实施孤残、贫困儿童就学资助计划。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入学。消除制度障碍,为流浪儿童、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儿童和未成年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7.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实施“春蕾计划”、“春蕾圆梦工程”,为女童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帮助。
  8.为儿童提高技能创设良好职业教育环境。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满足经济转型升级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9.全面实施儿童素质教育。重视对儿童开展法律知识、道德素质、社会责任、性别观念等教育,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增强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重视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健全人格。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制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评价体系,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学校耐心教育和帮助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或变相开除学生。
  10.推进儿童科技教育。普及计算机信息教育、科普知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和社会实践活动,逐步完善儿童科技活动设施和阵地,培养儿童的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11.全面提升师资水平和优化教学环境。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制度,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培育和建设幼儿园男性教师队伍,争取乡镇中心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男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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