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县以上党委、政府50%以上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均有1名以上女干部。
5.国有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人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领导班子和中层管理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80%左右的事业单位(含高校)领导班子中配备有1名女干部。
6.县级以上女领导干部在经济金融、政法、科技、组织人事等部门任职的比例显著提高。
7.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女性报考公务员,逐步提高担任乡科级以上干部的比例。
8.新发展党员中的女性比例稳定在35%左右。
9.提高后备干部中的女性比例,县处级后备干部中不少于15%,乡科级后备干部中不少于20%。党政机关各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
10.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村(社区)委会中至少各有1名女性成员,正副书记、正副主任的女性比例较上届有明显提高,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
11.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不断提升。村(居)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进村(居、社区)委会比例提高。
策略与措施
1.制定和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在地方性法规政策中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及候选人中的女性比例做出明确规定。
2.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制定培养选拔女干部专项规划,引导女性参政议政。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及对妇女在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中重要作用的认识。
3.全面提高女干部、女性公务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把对各级女干部的培训纳入干部培训的总体计划,重视提高女干部、女性管理人员、女公务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提高女干部交流、换岗、挂职锻炼比例,注重在使用中加强培养和在实践中锻炼女干部,促进优秀女性人才脱颖而出。
4.坚持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管理制度中的性别平等。在干部的选拔、使用以及公务员录用等方面,贯彻男女平等原则,建立完善有利于实现性别平等的选拔使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对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奖励、轮岗、提拔等各环节的监管和指标监测机制,保证妇女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5.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力度。制定培养、选拔女干部专项规划,明确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在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中,采取措施保障更多的妇女进入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管理层。
6.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努力提高村(社区)党组织和村(社区)委会成员中女性人数和所占比例。提倡把村(社区)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提名为村(社区)委会成员候选人。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7.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要充分听取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和广大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女参政议政活动,为广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机会。
8.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管理。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使更多的妇女进入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9.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作用。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推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妇联组织作为培养选拔优秀妇女干部的重要基地和渠道。
10.重视发挥妇女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女性党政领导人才、女性经营管理人才和女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注重增强女性人才的创新精神、人文素质和实践能力,着力培养高素质的女性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人才库,使之成为培养使用优秀女性人才的重要来源。
(三)妇女与教育科技
主要目标
1.教育规划的制定、执行和评估中落实性别平等原则。
2.社会性别观念体现在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学校性别平等教育课程普及程度提高。
3.提高妇女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
4.女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
5.妇女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女性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60%以上。妇女获得各类技术等级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人数比例逐年提高。
6.全市女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4年。新增女性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5年以上。
7.完善针对残疾妇女身心特点的职业教育和专业。
8.提高妇女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鼓励女性知识分子参加科技项目及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并不断提高比例。
策略与措施
1.完善体现性别平等的教育工作体系。在教育规划的制定、执行和评估中,增强性别视角,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考核范围。
2.加强对教育内容和教育过程性别评估。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体现社会性别理念,在幼儿园及各级学校开展性别平等教育课程或讲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
3.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强化教育管理者的社会性别意识。探索在师资培训计划和师范学院课程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提高教师队伍的性别敏感度。
4.改善教育管理者的性别结构。以政策形式对教育决策和管理层的性别比例作出规定,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
5.均衡中、高等教育学科领域学生的性别结构,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女生和残疾女生给予资助,保障女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和个人生活困难辍学。鼓励女学生全面发展,弱化性别因素对女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
6.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建立完善面向各类妇女的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鼓励妇女接受多形式的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提高妇女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童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技能。
7.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为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整合、优化各类社区教育资源,发展多样化妇女社区教育模式,促进妇女综合素质的提升。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8.积极开展资助贫困女生的助学工作。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深化各类社会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女学生完成学业;为困难妇女平等接受各类教育培训提供助学条件。
9.保障妇女参与科技创新。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加快建设有利于妇女参与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采取多种形式,鼓励更多女性参与高科技领域的学习研究。
10.加大女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妇女科技创新人才。
(四)妇女与文化
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题材在文化和宣传教育中的占有率。创作一批思想内容健康、富有艺术感染力的妇女题材作品,以鲜活的内容、新颖的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和宣传男女平等性别文化。
2.提高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社会知晓率。市、县(区)党校(行政学院)100%开设男女平等教育课程。市、县(区)主流媒体办好内容健康的女性栏目或专题节目。
3.重点新闻媒体决策和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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