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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区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和承办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内容和方式组织考核,认真细致核对填报数据,确保考核考评公平公正。
  (二)报送材料规范。设区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和承办企业考核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封面统一为《XX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11年度考核材料,落款为XX市商务局》、《XX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2011年度考核材料,落款为企业工商注册名全称,不得用简称》。上报省商务厅的材料包括:
  1、材料目录;
  2、设区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2011年度工作总结;
  3、承办企业考核结果报告(正式文件,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考核标准及打分表);
  4、《“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设区市(区)考核标准及打分表》(商务主管部门只填写“落实情况”栏);
  5、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应考核打分表中指定内容的证明支撑材料。材料为文件、报刊、照片等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文字说明精练扼要,所有材料按照打分表内容顺序入册装订。承办企业填表及证明材料的要求同上;
  6、承办企业考核材料一份。
  (三)按时报送考核材料。各设区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统一提交本级和所属企业考核材料,书面材料及电子版于2012年2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
  联系人:文俊
  电 话:029-87290663
  邮 箱:swtwunjun@163.com

  附件 1:“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设区市(区)考核标准及打分表
  附件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考核标准及打分表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附件1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设区市(区)考核标准及打分表

考核项目

分值

计分标准

落实情况

得分

政策执行情况(25分)

成立领导小组或协调机构,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

2分

未达要求不得分

 

 

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考察“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纳入本区域相关发展规划和当地政府重要工作

2分

未达要求不得分

 

 

选定有实力的大型流通企业进入农村,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

5分

大型零售企业(从业人员3000人以上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上)占本地区实施企业总数的比重

 

 

市级财政落实专门配套资金

3分

未达要求不得分

 

 

出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创新性政策措施

5分

每项创新性政策得2分

 

 

建立农家店后续管理办法或措施,定期回访检查。

4分

 

 

 

是否设立投诉电话

1分

未达要求不得分

 

 

定期印发工作通报

1分

未达要求不得分

 

 

及时督促承办企业及时在信息服务系统中填报项目建设进度,并按时汇总上报。

2分

达到要求得2分,报送材料不及时每次扣1分

 

 

项目建设与改造情况(25分)

农家店外部招牌标识统一,材质坚固耐用,美观大方,醒目

7分

抽查结果中全部达到要求,此项得7分;未达要求不超过20%,此项得4分,超过20%,此项不得分

 

 

规范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用标识,且在招牌等醒目位置使用,易于识别

6分

抽查结果中全部达到要求,此项得6分;未达要求不超过20%,此项得3分,超过20%,此项不得分

 

 

农家店内部设施齐全,开架售货,货物整齐、摆放有序

7分

抽查结果中全部达到要求,此项得7分;未达要求不超过20%,此项得4分,超过20%,此项不得分

 

 

配送中心货物备货充足,货物分区管理规范

5分

 

 

 

实施

效果

(50分)

销售额及增长率

8分

本地区实施企业在农村地区的销售额增长率高于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10个百分点得满分,低于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不得分。

 

 

统一配送率

15分

抽查结果全部达到要求,按照配送率高低打10-15分,未达要求农家店数量占比低于30%,此项得5分,占比超过30%,此项不得分

 

 

农家店存活率

10分

农家店存活率超过90%此项得满分;低于60%,此项不得分

 

 

农家店覆盖率

7分

100%县、90%乡镇、80%行政村得7分;100%县、90%乡镇、70%行政村得5分;100%县、90%乡镇、60%行政村得3分。

 

 

农家店POS普及率

5分

  

 

 

经营规范性

5分

经抽查,农家店无伪劣、过期商品,商品明码标价,建立购销台账。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加分

项目

(10分)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采取的创新型做法,被作为典型在省以上推广

 

酌情加0-5分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典型经验被中央、省级主流媒体专题报道

 

酌情加0-5分

 

 

减分及取消

项目

(80分)

 

辖区出现企业以虚假信息骗取国家补贴、重复申请国家补贴的

 

减30分;取消所在县实施资格

 

 

辖区农家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减30分;取消所在县实施资格

 

 

辖区农家店发布虚假信息,不明码标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酌情减分,最高减20分;酌情通报批评,取消所在县实施资格。

 

 

合计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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