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2011年度二手车流通管理系统密钥年度检验、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年检以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陕商发〔2011〕730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有效监管我省二手车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二手车流通企业行为和加强对全省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对全省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05]381号)精神,定于2012年1-2月对全省二手车流通管理系统密钥、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2011年度年检、年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年检、年审工作由省商务厅统一组织。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一是要做好本辖区内二手车流通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场地和服务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对二手车经销企业(4S店具有经销资格的除外)与二手车交易市场鉴定的经营场地租赁协议也要进行核实,对存在超范围经营、甲地购车乙地开票及脱网打票等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要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对连续两次整改不合格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备案资格。二是要做好辖区内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年检的初审工作,对存在违反规定评估、人情评估的鉴定评估机构,要令其限期进行整改。三是要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年审的初审工作。各二手车流通企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要积极主动配合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工作。
二、年检时间安排:
年检、年审工作从2012年1月5日开始,2月底结束。年检、年审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和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初审阶段;第二阶段为省商务厅审核阶段。
三、年检、年审内容:
(一)二手车流通管理系统密钥年度检验:二手车流通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经营场地、联系电话等变更情况;营业场地面积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服务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二手车经销企业是否与合格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符合当地网点规划、场地面积符合要求、能为进场客户提供场地和办公条件)签署租赁合同;是否存在甲地购车乙地开票及脱网打票等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