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的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7.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8.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的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9.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的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10.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11.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的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附件2:
第三批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高 科(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杨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 郭长印(市监察局局长)、邢越(市编办主任)、盖林(市住建委主任)、何敏(市外经贸局局长)、李兴贵(市地震局局长)、鲁晓明(市消防局局长)、杨斌(盘山县县长)、孙洪军(大洼县委副书记、副县长)、王政准(双台子区区长)、刘世杰(兴隆台区区长)、马新华(辽滨沿海经济区管委会主任)、杨昕(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办公室主任郭长印(兼)。
附件3:
第三批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交接书
根据市政府《关于下放第三批市级行政审批权限的决定》(盘政发〔2011〕33号)要求,制定市()行政审批权限下放交接书:
一、交接内容:
二、移交单位设备名册、维护费明细:
三、移交行政审批权限截止时间2011年()月() 日。
四、本交接书一式六份,移交部门、接收县区政府或重点经济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编办各留存一份,报市政府备案一份。
移交部门(章) 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