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权益维护。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既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社会公平、文明的体现。平等权是首要的和基本的人权。本指标体系中权益维护下设两个三级指标:(1)政治社会生活源头参与:各级人大、政协组成人员中有残疾人代表。残疾人维权,一部分是由于法规、政策在执行期间侵害了残疾人的权益,还有一部分是由于某些法规、政策在制定时就没有体现残疾人平等共享和优先原则,侵犯了残疾人的权益。在权力机关制定法律、政府制定规章、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文件的时候,及早参与,从源头上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才更有利于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落实。在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时,应向弱势群体倾斜,吸纳和保证一定比例的优秀残疾人代表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代表残疾人利益的界别。(2)法律服务和救助率。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救助率是指各法律救助部门扎实提供法律服务,妥善解决残疾人上报请求的法律服务需求和救助案件的完结率。目标值≧95%。这两项指标的主要测评方法是通过调阅台账来抽样调查。
3.政府投入。政府的主导与主体保障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最大后盾力量。残疾人的现代化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从政策、财政、组织角度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设定残疾人事业投入增长与社会事业投入增长增幅作为三级指标。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采用持续增长动态发展指标,即当年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的增长与同年政府对社会事业的投入的增长比例必须相同,残疾人事业的公共投入至少与其他社会事业同比。要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只有不断增强政府保障经费,加大对残疾人现代化事业的财政支持,才能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该指标主要测评方法是跟踪监测。
4.组织建设。在残疾人组织建设二级指标下,将基层残疾人组织健全率作为第三级指标。主要考量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的健全情况,包括基层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残联组织与残疾人专门协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民间机构等社会组织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良性运行,残疾人人才队伍和助残志愿者队伍的规划化建设等。目标值≧99%。该指标主要测评方法是抽样调查或跟踪监测。
5.助残帮扶。本指标体系中助残帮扶下设两个三级指标:(1)每年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是汇集社会力量,关爱帮扶残疾人群体的有效方式,每年开展此类活动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关爱氛围。助残志愿者是帮扶与关爱残疾人的一大重要力量。目标值≧2次,即每年必须开展至少两次针对残疾人的社会捐赠活动。(2)社区助残志愿者队伍覆盖率。指全市社区拥有助残志愿者队伍的比率。目标值≧98%。这两项指标主要测评方法是抽样调查或跟踪监测。
(五)主观评价。
主观评价这一指标是衡量残疾人对于当前社会环境的主观感受,将残疾人的现代化评价体系从物质生活向主观感受(精神生活)领域拓展,进入新的领域,得以更加全面地评价残疾人的现代化水平。下设残疾人幸福指数作为二级指标,抽样残疾人现代化生活幸福指数作为三级指标。抽样残疾人现代化生活幸福指数,是指对抽样出来的残疾人进行现代化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的测评。该幸福指数的测评项目可从客观可感和主观满意两方面涉及,包括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区扶残助残等客观方面,也包括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精神文化生活等主观方面,以100分为总分值,计算每个项目残疾人的幸福感受。目标值≧70分。测评方式是问卷调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