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表彰命名省级示范司法所的决定
各市、杨凌示范区司法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承“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工作理念,严格按照《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陕西省规范化司法所考核标准》要求,狠抓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产生了一大批管理体制健全、基础设施完备、所容所貌整洁、工作成绩突出的规范化司法所。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省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省厅决定,命名西安市新城区解放门司法所等336个司法所为省级示范司法所(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不断保持先进性。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要积极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扎实工作,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为推动我省司法所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积极贡献。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2011年省级示范司法所名单
西安市(36个)
1、 新城区解放门司法所
2、雁塔区等驾坡司法所
3、雁塔区电子城司法所
4、雁塔区小寨路司法所
5、雁塔区曲江司法所
6、灞桥区灞桥司法所
7、莲湖区枣园司法所
8、长安区韦曲司法所
9、长安区细柳司法所
10、长安区兴隆司法所
11、长安区魏寨司法所
12、长安区滦镇司法所
13、临潼区行者司法所
14、临潼区何寨司法所
15、临潼区徐杨司法所
16、临潼区栎阳司法所
17、阎良区关山司法所
18、阎良区凤凰路司法所
19、户县天桥司法所
20、户县蒋村司法所
21、户县玉蝉司法所
22、户县甘亭司法所
23、户县太平司法所
24、周至县司竹司法所
25、周至县竹峪司法所
26、周至县骆峪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