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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业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

  (二)提高功能促进城市消费,建设现代居民生活流通体系。发展精品百货,满足差异需求。推动传统百货提档升级,汇集知名品牌、引领流行时尚、提供新型服务;加快发展社区商业,便民利民惠民。积极打造社区商业品牌,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网络,扩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建设;加快特色街区建设,提升城市窗口形象。重点打造提升旺山生态农庄、月亮湾等10条特色商业街;大力发展夜间经济,丰富夜间消费市场。在3至5年内,逐步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夜间商业购物街区、餐饮服务街区、休闲娱乐街区等夜间经济载体。
  (三)改善环境提高农村消费,建设现代新型农村流通体系。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为载体,加快农家店配送中心建设,完善快捷、便利的农村消费网络;推动“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建立高效畅通的农产品流通体系;鼓励农业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开展社区对接,有序设立周末直销菜市场、早晚市等临时摊点;支持产地预冷、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检验检测和电子结算等项目建设,提高增值服务和鲜活农产品流通效率。
  (四)强化监测维护市场稳定,建立现代流通预警调控体系。建立健全准确灵敏的城乡市场统计监测体系,加大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大宗商品以及敏感商品市场预测预警力度,稳定市场预期;完善职责明确、多方联动、反应及时的市场调控预案体系,建立应急商品供应基地和投放网络体系;积极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和推广工作,全面完成市实事工程项目建设,全力保障追溯体系正常高效运行;统筹好国内外两个市场,完善内外联动机制。
  (五)扩大流通业对外开放力度,建设现代大流通市场新体系。学习引进国际先进经验,把扩大对外开放与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紧密结合,提高现代流通业发展水平;支持流通企业打破地域界限,建立区外、境外营销网络,积极参与国内、国际竞争;扩大对外贸易关系,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贸易和物流网络体系;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营造内外资商业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推动重点行业发展管理,建设现代特种商贸流通体系。加快新型租赁业发展,重点发展耐用生活品、大型设施设备等租赁服务;推动药品物流配送和经营方式创新,形成一批区域性药品流通连锁集团;推进酒类商品流通方式创新,提高酒类流通组织化程度;培育和规范旧货市场,规范旧货交易行为;规范典当、拍卖、直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等特种行业的发展,培育一批品牌企业;推进再制造基地建设,在机械制造、汽车零配件、装备制造等领域培育一批再制造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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