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业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
(苏府〔2012〕5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业现代化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业现代化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业现代化的意见》(苏政发〔2011〕96号),进一步提速苏州流通业现代化步伐,更好地发挥其在扩大消费、促进生产、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形成“大开放、大产业、大企业、大流通”的发展格局,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提升、资本化扩张、国际化拓展、低碳化转型为路径,全面推广现代流通方式,不断完善现代流通体系,加速提升流通业发展的质量、能级和品位,扩消费、促转型、惠民生,努力把苏州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商贸中心城市为目标,为苏州“三区三城”建设和创新型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市场开放度与流通便利化程度高,资金流、商品流、信息流、技术流、人才流等要素流动顺畅的运行机制;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并存,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相通,要素市场与消费品市场并举的市场结构;空间布局合理、网络体系完善、业态结构优化、服务功能齐全、居民生活便利的“大开放、大产业、大企业、大流通”的发展格局和区域性购物天堂。
(二)具体目标。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7%以上,2015年突破5000亿元。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达到2357亿元,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达到426亿元。
--90%以上大中型商贸企业建立自己的电子商务,培育苏州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0个、示范企业50个,国家级示范基地2个、示范企业5个。
--在电子商务服务及相关应用领域中,交易额超500亿元的企业2家,超100亿元3家,超10亿元5家,超亿元20家。
--创建市级商业街区50条,国家级商业街区12条;建成省级、国家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20个,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1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