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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按照国家通知安排,全省人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从2011年开始,到2015年结束。共分以下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省厅制定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进行动员部署。各地要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并于2011年底前将“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组成情况以及“六五”普法实施方案报省人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联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根据本规划和各地“六五”普法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普法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期间,省厅将对普法工作开展适时进行督导检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组织全省人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根据检查验收结果,省厅进行通报表扬,并向国家推荐2011-201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人选。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是实现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取得新成效。

  (一)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格局。省厅印发了《关于成立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联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1〕263号),专门成立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联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联席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下设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各地也要参照省厅做法成立专门的宣传教育联席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各业务机构负责相关业务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要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开展经常性的普法活动。要鼓励引导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与、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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