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吉人社字〔2011〕94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公务员局、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1〕32号)精神,全面推进全省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牢固树立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觉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我们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保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实现吉林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大力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有序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人社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省“三化”和“三动”战略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1〕32号)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与法治理念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与法治实践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为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