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委关于推进滴灌节水农业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关于推进滴灌节水农业工程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推进滴灌节水农业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提升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全省滴灌节水农业工程的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全面推进滴灌节水农业工程建设。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任务
2011年至2015年,全市滴灌节水农业工程总目标达到10万亩以上,2011年要达到1万亩,其中:辽阳县4000亩、灯塔市4000亩、宏伟区1000亩、太子河区500亩、弓长岭区500亩。
2011年,重点抓好滴灌节水工程的示范点建设,力争建成10个以上示范工程。其中,辽阳县和灯塔市各建成2至3个,宏伟区、太子河区和弓长岭区各建成1至2个。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发展滴灌节水农业规划,做到集中连片、规模推进。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各县(市)区要按照本地区农业生产、水源条件和不同作物情况,推广滴灌为主的高效节水技术模式,重点品种是果树和经济作物。
(三)先易后难,梯次推进。先从水源条件好、面积较大、投资少、见效快的地块抓起。
(四)水利先行、电力跟进、农机配套、农技到位,确保工程建设衔接顺畅、快速高效。
(五)抓好典型,带动全面。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抓好典型,创造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节水滴灌技术推广应用。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主体。
1.农事企业。由有能力的龙头企业牵头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申报;
2.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单位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