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十二五”期间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十二五”期间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阜新市“十二五”期间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方案
为切实搞好“十二五”期间农田基本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省政府在“十二五”期间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工作的统一部署,把推动民生水利建设,发展现代农业作为重要任务,继续通过“大禹杯”竞赛的形式,组织动员广大干部和群众大力开展农田基本建设,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断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为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全民推进农村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着重抓好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小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充分开发利用雨水资源,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夯实农业和农村发展基础。进一步拓宽农田基本建设资金筹集渠道,采取政府支持、民办公助的方式,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坚持民主决策,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利用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农田基本建设。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推进农建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重点考核各级农田基本建设的机构设置、激励引导机制建立、财政投入、实施方案制定、工程计划落实、目标责任、组织实施和信息宣传工作等情况。
(二)筹资投劳。重点考核各级政府采取“一事一议”、财政补助等筹资投劳政策和办法,组织和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投工投劳,吸引、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农田基本建设和发展民营水利等情况。